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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2020年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将有这些变化

发布时间:2020-02-10 浏览人次:0


  根据《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的通知》精神,2020年河南省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将有四个新的变化。

 

  01美术类

 

  扩大专业省统考成绩使用范围

 

  我省从2020年起,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(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)外,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均使用省统考成绩,不再组织校考。

 

  02音乐类

 

  原音乐类舞蹈主科与体育舞蹈类合并为舞蹈类,分值有调整

 

  从2020年起,省统考原音乐类舞蹈主科与体育舞蹈类合并为舞蹈类(分艺术舞蹈、国际标准舞,考生任选其一报考),考试科目为剧目表演和基本功,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、80分,总分200分。

 

  省统考音乐类考试科目仍为专业主科(声乐、器乐考生任选其一)、视唱、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,适度提高专业主科和视唱分值,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、50分、20分、10分,总分200分。

 

  03书法类

 

  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进行优化

 

  从2020年起,省统考书法类考试科目保留古代碑帖临摹、书法创作两个科目,不再保留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科目。古代碑帖临摹考试内容原来为楷书或隶书(命题时随机选定),调整为楷书和隶书两种书体均考;书法创作科目考试内容不变;分值相应调整为古代碑帖临摹150分、书法创作150分,总分不变,仍为300分。

 

  04推进在艺术专业

 

 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

 

  积极探索推进艺术类专业部分类别、部分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,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,更好地满足广大考生和高校的需求。

 

  具体实施方案正在进行调研论证,待成熟时向社会公布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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